首页 > 聚焦两会 
 
委员建议禁止未购车先拍牌 外牌应开征使用费
2016-1-28 12:31:19

  买了车,不见得舒心与开心。对不少市民来说,代步车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烦心事。

  拍中一张沪牌难于上青天,拍了一年多仍未到手的大有人在;一个停车位让人挤破头,为此发生争执矛盾的小区不在少数。

  截至去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30余万辆,其中约100万辆为常驻本市的外地号牌机动车,430万辆车各有各的烦恼,有什么办法?该如何解决?本届两会中,不少委员和代表对此展开热议。

  沪牌:现行拍卖制度需优化

  两会开幕前一周,今年1月份沪牌拍卖结果热气出炉:个人额度9409张,参加拍卖人数187533人,比前一月增加了8400人,中标率只有5%。

  “拍牌”好比中彩票

  翻阅相关资料,以2015年的12次拍卖记录进行对比,中标率最高的是当年1月,为8.1%;最低的是6月和12月,同为4.3%。

  “拍牌中标率好比中彩票的概率。”市政协委员郭友龙如此表示,每月的牌照投放量和实际拍牌人数之间有着巨大差异,根据1月份拍牌人数和车牌投放数量的对比,相当于一个普通老百姓平均要拍一年半才能中1张车牌。现实情况是,拍了2年仍然不中的大有人在。

  上海车牌制度需改?

  已经运行20多年的沪牌拍卖体系能否做出变革?在郭友龙看来,在拍车牌的人群中,有一部分人是没有车先购置车牌的,这些人挤占了已经购置车辆人员谋求车牌的机会。买了车的人拍不到车牌,没有买车的人却在拍车牌,这种本末颠倒的情况对已经买好车的人是否公平?

  为此,他提出根据现行车牌拍卖的规定对市民的影响,禁止未购车先拍牌,延长上海市临牌时间限制,由3个月改为18个月,如果沪籍车主在连续拍车牌18个月无果的情况下,可在下个月按当月的车牌拍卖均价直接购买,如果原来名下已有上海市区车牌的,不享受此规定。

  认为同样需要改变的还有沪C牌照。“外地车牌倒可以在非高峰时段在城市内自由行驶,那为什么沪C牌照同是沪牌,反而‘同牌不同命’。”市人大代表潘书鸿认为,沪C牌照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应当将沪C牌照纳入拍卖或统筹管理的范围,也应当赋予沪C牌照相当的通行权利。

  使用额度设年限遭热议

  如果说郭友龙委员的建议,让不少上海车主拍手叫好的话,那么,在同样关注沪牌的民盟上海市委,此次的建议引起一片哗然。此次,民盟上海市委提出,上海需要对机动车总量控制进行重新评估和系统考虑,例如可探索牌照使用额度年限制。

  “尽管目前牌照额度拍卖对控制机动车过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行制度反过来也意味着每年一定幅度的增长,采用年限制有利于在一定时期达到动态平衡。”民盟上海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例如新加坡在车牌拍卖中,就规定了牌照使用的有效期为10年,10年后车主需要再支付相应的费用,来重新获得使用权。

  这一建议,即使在委员中也未获得一致赞同之声。但也有专家告诉记者,民盟上海市委的建议并非无的放矢。在2013年出台的《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中已明确提出,研究并适时出台小客车额度有期限使用、限制转让等政策措施。如今,限制转让早已实行,额度有期限使用仍是“储备政策”。

  外牌和临牌:应更严限制和规范使用

  如果说,对于沪牌尚有争议,那么对于外牌和临牌则显得态度基本相同―――限制和规范其使用。

  外牌应开征使用费

  市政协委员洛秦指出,眼下上海车牌额度拍卖的竞价大约在8万元左右,也就是说,上海居民为自己的城市交通管理付出了有偿使用费用。然而,目前有大量常驻上海非沪牌小车每天在城市街道上行驶,它们无偿享受着上海为此付出的高额成本。

  为此,他提出建议,应对外牌开征城市道路使用费。外地车辆需主动交纳绿色低碳环保费用,具体费用可以参照沪牌均价8万元,15至20年车牌年限估算,常驻上海的非沪牌车辆每年需缴纳有偿使用费,也可以根据排量大小,确定征收金额。

  在洛秦看来,这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但有利于限制或缓解外地车辆常驻上海给城市交通带来的压力,同时也体现上海城市交通“公平纳费”的制度。

  “凡是进入上海的车辆,可通过各出入城区的交费处进行电子化记录交纳,对外地过境车辆一周内单次进出者免征;对外地车辆在沪行驶一年超过200天左右的车辆,则进行征收。”洛秦建议。

  临牌违法记录设终身制

  目前由于上海申领临牌次数为3次,因此一些车主在最多使用期限3个月后,往往通过一些非正常渠道委托办理外省市临时号牌,期间不仅存在假牌风险,更使得城市交通总量不断增加,市民出行拥堵加剧,占用大量社会资源。

  市人大代表陈平表示,针对“临牌”不能被非现场处罚,致部分司机有恃无恐等情况,有必要对警务通及电子警察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使临牌与正式号牌数据库得以“无缝衔接”,实现临牌违法记录的“伴随终身制”。

  小区停车费:怎么可以想涨就涨

  出行不顺,停车添堵。从去年3月1日起,上海住宅小区停车费不再由政府定价,此后大半年里,不少小区传出停车费大幅上涨的消息。

  部分小区停车费暴涨

  雅戈尔长风8号小区收取业主每月2600元天价停车费,后经过市、区两级物价部门就定价问题约谈,开发商推出新收费标准:停车月租费从2600元下降为1300元;老西门公馆,从2016年元旦起,地下车位的每月停车费从原来的550元,涨到了1600元……

  “上海大概有2000个左右住宅小区的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而不是全体业主。所以在放开价格之后,理论上开发商想涨多少就涨多少,没有任何限制。”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

  小区停车位或属垄断资源

  真的是想涨多少就涨多少吗?对此,原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小区停车位并非一般商品,房产商不能对此乱提价。他指出,小区停车位是配套售后公房的附属设施,应该在售楼时随着房价的公布而公示车位价格,不能“藏着掖着”,几年后再胡乱喊价。李向农代表认为,“在2015年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和交通运输部曾经发文指出,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国家要予以规制,且定价需考虑包括承受能力在内的各项因素,显然不能想涨就涨。”至于具体某个小区停车位是否属于垄断资源,在进行“不可替代性”的调查之后才能真正确定。“不过毫无疑问,上海有相当部分小区停车位属于垄断资源。”

  停车费应协商确定

  如何制止小区停车费的野蛮生长?

  李向农代表认为,停车位收费标准应该由所有权人与业主、使用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受上海市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监督。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开发商需要调整停车收费标准的,政府有关部门应搭建平台,促进供需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定价标准。”郑惠强代表认为:首先,做到调价公示。开发商应当在合同期满前一定时间(如三个月),提前在住宅小区内公示其拥有产权的停车位数量以及价格调整方案,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其次,要做到充分协商。住宅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开发商应当与业主大会或经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协商停车收费标准,双方达成一致后小区所有业主应当按照新标准执行;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参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对开发商提出的调价方案进行表决,经“双过半”(即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执行。

  市物价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也表示,物价部门正在对全市小区停车费涨价情况进行摸底,并尽快与住建部研究制定相应的议价规则,指导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定价,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新政策将为小区停车费价格调整提供一个议价规则。将来,小区停车费在合同期内的,必须严格按合同执行,开发商不能擅自调价。合同期满后开发商要调价,需要像物业费调整一样进行公示,和业主沟通,如果大多数业主认为涨价合理,则可进行价格调整。但是,如果调价幅度大,业主反响强烈的,政府就要介入,指导开发商与业主进行价格协商。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