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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的价值和意义――记民盟一届二中全会

2017/7/3 14:30:00 来源:民盟市委

  1947年1月6日至10日,愚园路1320号5号楼内聚集着20位民盟先贤。在清除了参加国民大会的民社党员,他们为民盟做出一个对历史负责的抉择――坚守。

  坚守什么?当然是一年前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决议。

  今天我们重温民盟一届二中全会《政治报告》,依然感受到先贤的那种饱满的政治情绪:“因为如今拥护政协,争取和平与统一,有了许多轰轰烈烈慷慨激昂的牺牲,而反动分子亦暴露了他们卑劣无耻穷凶极恶的真面孔。在这些斗争中,我们民盟交付的代价的确很大。我们民盟在西安的《秦风日报》被捣毁了。我们的同志王仁被诬陷而冤杀了。我们的李敷仁同志被绑架枪杀,于死里逃生的情况下脱走到了延安。这里,我们更不能不想起去年七月血染昆明的故事。我们同志李公朴先生于七月十一日被反动份子狙击暗杀了!我们同志闻一多先生于七月十五日被中央警备司令部的军官狙击暗杀了!我们更不要忘记李闻两先贤的遗言,他们准备前足跨出门,后足就不准备跨回来!这是多么英勇,多么壮烈,多么伟大的精神。”

  70年过去了。今天,我们如何看待先贤们当年为民盟做出“坚守”的抉择呢?

  我认为,坚守是一种责任。民盟自成立之日起,即主张“实践民主精神”、“加强国内团结”、“力谋民生之改善”。1945年10月,在民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我们先贤将其升华为融政治、经济民主为一体的中国式民主,并在翌年1月举行的政协会议上,与中共携手使之成为当时的建国蓝图。为捍卫政协决议,民盟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在李公朴、闻一多血染昆明后,毅然将参加国民大会的民社党开除出盟,并在山雨欲来之际,做出了对信念坚守的抉择。

  我认为,坚守是一种美德。民盟对政协决议的坚守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当张澜主席由渝抵沪,准备召开一届二中全会时,一位诗人这样写道:“欢声动处掌如雷!南极星辉海上来;赤手撑持民是主,青春活泼老犹孩。踏将闻李自由血,扫尽墨希未死灰;万众一心争效命,强权终仗我公催!”在上海各界欢迎张澜大会上,马叙伦称赞民盟是“民主前线上的领导者,人民钦佩民盟,人民拥护民盟。”在民盟招待会上,董必武这样评价民盟一届二中全会:“对于民盟的政治报告,已用极诚恳的心情读完,并且用极迅速的方法送到延安”,“政治报告中极为重视政协这一点,非常正确。”

  我认为,坚守是一种精神。一个人,没有灵魂,便是行尸走肉;一个党,没有精神,就会名存实亡。在民盟75周年历史中,1947年是刻骨铭心的一年。因为坚守,我们有100多位盟员被捕入狱;因为坚守,我们在李闻殉难后又牺牲了杜丞斌这样的领袖;因为坚守,我们被国民党当局宣布为“非法团体”。1947年的民盟用自己的形象告诉世人:什么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什么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2011年民盟成立70周年之际,蒋树声主席来沪参加纪念活动,当他走进愚园路1320号5号楼,凝目沉思,动情地说:“老建筑是有精神的。”

  毋庸置辩,1947年对民盟来说既是坚守的一年,又是选择的一年。在国民党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之后,民盟于1948年1月在香港召开了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坚定不移与中共合作进而接受中共领导的历史选择。

  只有对信念坚守的党,才会对历史选择慎之又慎;只有对历史选择慎之又慎的党,才会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当我们回首往事,张澜主席在民盟一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仿佛回响在耳边:“我们必须有‘淡泊宁静’的胸襟,而后才能担当起‘任重道远’的责任……”

  谨记“淡薄宁静”,勿忘“任重道远”。今天的民盟应该在传承中前进,这是先贤对我们的期盼,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